县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XX县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近期,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对我县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大投入保障,完善社区建设和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方式方法,优化管理服务,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水平显著提升。
(一)社区服务设施大为改善。截止目前,全县建成社区XX个,其中城市社区XX个,涉农社区XX个。经过多方投入和“体系化”打造,分类实施“阵地+基层治理”“阵地+产业”“阵地+农房改善”建设计划,资源整合利用,统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文化广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卫生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使社区服务中心的面貌得到很大的改善。全县所有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均达到XXX平米以上标准,社区服务中心全部建有“四室七个一”(“四室”:多功能会议室、社区警务调解室、社区图书阅览室、社区医疗卫生室;“七个一”:一厅一栏一所一超市一支队伍一校一场所),群众休闲有去处、看报有地方、健身有器材、购物有超市、小病有卫生室。
(二)社区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县委县政府将社区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通过学历提升班、乡村夜课、头雁领航培训班等一系列全覆盖轮训,提升了社区干部的工作能力;不断优化我县城乡社区工作者人员结构,加快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步伐,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XXX人,专职网格员XXX人,网格覆盖率达XXX%;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依法选配城乡社区“两委”领导班子,每个社区配备了X-X名的专职社区队伍,形成以“70后”书记、“80后”骨干力量、“90后”后备干部为主体的“789”社区干部队伍,城市社区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XX%,涉农社区大专及以上学历XX%。社区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等结构较以前明显改善,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三)社区基本运转经费得到保障。从XXXX年起我县城乡社区基本运转经费已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并逐步提高社区建设保障水平,平均每个社区保障经费已达XX万元。同时,深化社区干部“XX”建设,构建“XXXXX”待遇保障体系,城市社区书记年平均报酬达XX万元,其他“两委”达XX万元;涉农社区书记年平均报酬达XX万元,其他“两委”达XX万元;非“两委”社区工作者年平均报酬达XX万。
(四)社区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了以网格为载体,推动“人员整合、数据聚合、工作联合”,发挥警务人员“专业优势”和网格员的“本土优势”,实现“数据联采、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处”的工作机制;社区均建有“社会工作站、社区志愿者工作站”,让“三社联动”有载体,让社会工作者施展才华有平台;社区按照“一站式”服务要求,将城乡低保、特困群体供养、大病救助、临时救助、“两残”补贴、优抚对象补助、“三留守”补助、尊老金申领等民政服务事项办理全部纳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政策、制度、程序、要求等上墙明示,所有事项一目了然,减轻群众奔波之苦;部分社区针对老年人和弱势群体较多的问题,还开展了“爱心呼叫器”等帮扶业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社区工作负担过重。虽然各镇街每年动态调整《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张清单,明确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但是各镇街、机关单位和部门仍然交办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额外增加了各项工作考核指标,社区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社区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有的部门、单位还把一些不应由社区出具证明事项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转嫁给社区;还有的要求每年向群众收取综治、安康、计生、妇女防癌保险等多项保险,百姓多有怨言,大大增加了基层干部的负担。
(二)城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达标。对照《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公益性服务设施跟不上社区建设的需要。如,在公共教育幼儿园设置上要求的,城市社区每一万人左右常住人口设置1个幼儿园,设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等;在社会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要求每个社区设置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都还不达标。特别是在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上,要求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而我县的居民小区中:老旧小区没有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近几年新建小区有的规划建设不到位;有的虽然规划建设了但是却被挪作他用。
(三)投入渠道较为单一。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对社区硬件建设方面资金投入颇多,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社区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社区服务区域不断拓展,社区建设管理所需要的资金不断增多,工作经费怎样落实等问题无章可循,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一是财政投入不足。目前,县财政为社区提供的保障主要是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性保障,而社区的正常运转经费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社区只能依靠集体经济收入来维持。二是社区居委会、社区村委会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不多、增长乏力,特别是XX、XX等城市社区棚户区改造以后,原有经济来源项目被拆除,加之没有集体资源,没有经济增长资源。三是社区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我县企业单位、社会捐助资金等几乎没有在社区投入。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要严格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依法厘清镇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取消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签订的行政责任书。应当由政府部门单位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社区承担,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随意增加社区的义务和责任。依法需要社区协助的事项,应当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要进一步理清规范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工作机构、信息系统和加挂的各种牌子,以及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各种商业保险需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不得让社区作为责任主体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
(二)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发展规划,配套设置建设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社区要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功能配套。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政府及规划、住建、民政等相关部门要严把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和工程验收等关口,确保符合社区服务功能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动员社会参与,切实解决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一要继续加大对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将社区建设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特别是对承担社会事务较重且没有集体经济来源的纯居住型城市社区,要逐年增加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引导资金,要按照省市的要求逐步落实城市社区基本运转经费,按每年每个城市社区不低于XX万元,农村社区不低于XX万元,由县财政统筹各类资金予以保障。二要积极帮助社区拓展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通过社会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社区治理与服务领域,支持社区建设和发展。三要增强社区自身造血能力,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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