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督管理创新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汇编(7篇)
强化大数据应用创新检察监督管理机制(检察院检察长)
大数据背景下,检察监督、管理如何创新,检察诉讼各环节与大数据网络如何衔接,对监督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智慧法治、数据天下”法治观念为引领,检察监督必须强化“智能引擎”牵引和“数据洪流”驱动,围绕信息化更新及大数据融合发展目标,大力推进执法监督数字化信息共享平台机制建设,以大数据战略思维为着力点,深化“智慧检务”建设,致力打造基层大数据检察监督管理创新机制。
构建“大数据+检察”监督管理模式,着力打造智慧检察。创新离不开数据网络的支撑,是现代数据网络环境下多个管理主体之间的信息、智慧的碰撞与整合,通过大数据平台,把整个系统的数据与信息、信息与资源、资源与人有机连接起来,利用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模型、方法等多维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实现大数据、信息、智能的开发、整合与共享,建立共享机制,营造数据开放的外部环境和数据化办案模式,开发符合业务特点的辅助管理系统。通过大数据平台,打通信息“岛”与“岛”之间的通道,加强数据交换,打通“部门墙”,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检察、公安、法院、司法等职能机关、部门之间,相应信息数据库联网或数据交换,方便查询利用。根据职能定位破除信息壁垒,让数据说话,发挥大数据优势,挖掘其应有的价值,实现从数字化向智慧化跃升。
构建大数据网络监督横向监控机制。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案管等各个部门、环节的角色定位、价值取向、行为绩效、合作水平等参量连接在一起,构建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缜密、科学的大数据管理机制;搭建检察内部信息化办案数据库,依托电子检务系统,建立刑事诉讼监督信息库、民事监督信息库、行政监督信息库、检察办案信息库等基础业务信息库,为各项检察监督提供强大数据支持。
建立大数据侦查监督辅助系统。强化司法办案智能信息服务,及时取得办案所需数据,并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研判,获取案件情报信息,将数据科技运用到监督中。实行案件数据信息录入,将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输入系统,实行书面、电子版受理、移送,将各类案件卷宗进行网络动态管理。利用高清数字审讯系统、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一步规范案件审讯活动,大力开展电子证据业务,充分运用手机取证设备和电子物证检验取证,及时有效固定证据,使电子数据取证、恢复成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的“利器”,推动侦查监督方式转型和办案质量提升,充分保障嫌疑人人权。
规范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积极督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录入,每一个审查逮捕案件都必须录入到平台里,加强对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依法有力督促、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取电子数据等客观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提高精准批捕办案质量。依法建成和运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每起案件的办理,发现问题作为数据等级入库,发现个别不规范的,口头联系侦查人员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以科技为引领推动“智慧公诉”走向成熟。在云技术、大数据背景下,要善于发现大数据与公诉工作的契合点,深度运用远程提讯出庭、电子卷宗、语音识别自动生成笔录、多媒体示证等技术手段,提升公诉出庭水平。通过扫描案卷存档的方式,实现卷宗电子化、数据化,利用电子卷宗数据化,积累司法实务经典案例,为全体检察官办案服务,让被告人、辩护律师更清晰地接收示证信息,更准确地发表质证意见,运用电子示证提高庭审的效率和效果,提升庭审指控质效;探索大数据应用,建立案件繁简划分、证据指引、裁判结果对比等数据库,为引导取证、审查起诉、量刑建议、抗诉等提供智能研判依据。
创新大数据监管监督方式、拓宽监督途径。实现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和监控联网,有效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借助监督信息平台,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刑罚执行变更情况全面审查。搭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信息工作衔接平台,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检察,依法监督纠正,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
精准运用监察建议助推监督质效提升(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向监察对象所在的单位提出的具有法律刚性约束的建议文书,是赋予各级监察委员会及其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的重要监察手段方式,是突出问题导向、督促被监督单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加强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法“背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是具备一定法律效力的严肃的法律文本,在制发流程、适用情形、行文内容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是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
监察建议要做到精准把脉,开具良方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如果监察建议书的开具不够规范、不够精准,就将直接影响被建议单位后续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因此,要用好监察建议这个有力武器,就必须从精准规范运用监察建议的层面,不断提高监察建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前期做好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走访,拓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提高监察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用“小切口”写好“大文章”。
监察建议要做到靶向治疗,药到病除
监察建议书需要明晰问题导向,明确整改事项、内容以及目标,督促履行监管责任,才能及时准确高效“用药”,推动形成研究问题、推进整改、完善制度的良性循环,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今年x月,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对北京路市场及东海市场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后,发现市场防疫工作管控不到位,存在风险点在于出入市场人员防控措施不实,售货人员不戴口罩等问题,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一封监察建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监察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建议书后积极回应,立即对问题进行整改,查弱项补短板促提升,及时堵塞相关漏洞。
监察建议要做到巩固成效,抓长抓常
监察建议书在加强监督力量,尤其在提高监督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作用突出。监察建议书除了需在解决具体问题,更要在此基础上深思一层、深挖一尺,堵塞制度漏洞。因此,监察建议书要注重避免一发了之。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制发监察建议书后,采取定期回访、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全程整改进度跟踪,对监察建议书所列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展开三次“回头看”,切实推动市场风险隐患、管理漏洞等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深入推进标本兼治。从而避免走过场、打折扣,保障实施效果,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筑起防范“堤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张“流程图”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纪委书记)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规范、精准、高效办理信访举报和处置问题线索显得越来越重要。生态环境部xx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xx所)纪委针对所内专兼职纪检干部纪法知识不熟、不专、不精问题,在加强培训的同时,以部系统集中开展的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是精心绘制“流程图”。xx所纪委以《中国我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主线,结合《中国我党章程》《中国我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十余项党内法规,以及《中共生态环境部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干部处分事项的工作规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绘制《xx所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和线索处置,指导纪检干部快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提升纪检工作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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