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方案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公安信访工作宣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促进全市公安民警、辅警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鲜明特点、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巩固“化解信访问题人人有责、人人都是信访民警”的良好局面,增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提升群众工作的本领;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活动时间
5月中旬至6月中旬,相对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四、实施七项行动
1.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做好示范引领。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同步扎实抓好《条例》学习贯彻,注重公安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各级公安宣传部门要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开展《条例》宣传。市局将选取优秀信访工作讲师,对全市民警、辅警进行专题培训。全市民警、辅警通过观看宣传片等方式方法积极开展自学。市警察训练基地要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好《条例》,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并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
2.组织召开研讨会。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要适时组织《条例》贯彻落实专题研讨会,对《条例》内容进行细致分析,准确把握《条例》内容,精确领会要点规定。同时,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对配套完善市局信访制度、优化工作机制、落实贯彻措施等方面研究探讨,推动构建市局公安信访工作新格局。
3.开展《条例》宣传“六进”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的引导作用,通过发放《条例》宣传作品,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多样化开展宣讲活动,推动《条例》“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
4.做好信访大厅宣传工作。对到信访大厅反映问题的群众,要积极开展《条例》宣传,使之明白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引导信访人理性、文明信访。
5.把宣传贯彻融入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政治引领,把每一次化解信访问题的过程,都成为一次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的过程,推动形成人人依法信访、依法化解矛盾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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