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精神,创新开展“金融+信用”服务,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有效发挥了助推作用。
一、优化机制设计,推进“金融+信用”开展。
一是完善制度。在切实抓好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宣传、落实和细化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向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问需问计,该县出台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1+6”制度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办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多角度、全方位推动“金融+信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二是建立机构。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32家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各乡镇长任主任的乡镇金融服务中心和各村书记任主任的村金融服务站。通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组织体系,共同助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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