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廉政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今天的会议,即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会,也是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培训会。刚才,**同志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安排部署,大家下去后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紧迫感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化认识是前提。过去我们讲的是党委负领导责任,现在叫主体责任,这不仅仅是字面上的差别,内涵更为重要。领导责任相对宽泛抽象,主体责任则更直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是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可以说,主体责任决定和影响着监督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自觉承担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应尽之责。在我看来,要从四个方面认识和把握,主要解决落实主体责任替谁负责的问题。
首先,落实主体责任是替党委政府负责。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这个责任体系包括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和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个方面、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产生“断链”或“破网”效应。各村、各单位、各部门是镇党委、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的“根脚”,只有你们的主体责任落实了,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才能落实。所以,要从替镇党委、镇政府负责的高度来认识,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建立健全镇党委(村党组织)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政府负管理责任、分管领导负责连带责任、部门(村委会、单位)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形成衔接紧密、环环相扣的“闭环”效应。
其次,落实主体责任是替本单位负责。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原则,就是“谁主管、谁负责”,既要见事,又要见人,不能让主体责任沦为空对空。但在实际工作中,从上到下都普遍存在认识不清的问题,对主体责任说不清、道不明。普遍存在不愿负责,不会履责的问题,遇事向上推,向下压,出了问题怪上级关心不够,怪下级落实不力,唯独没自己什么事;普遍存在让分管成主管的问题,主体责任止于内部分工,一分了之,不闻不问,让分管代行主管之责。对于这些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和作风建设。
第三,落实主体责任是替领导班子负责。领导班子是一个集体概念,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班子成员中哪一个人出了问题,不仅仅是那一个人的事,受到影响的是整个班子集体,落实主体责任也同样如此。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在责任体系中居于关键、重点、核心的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抓、具体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各村、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第四,落实主体责任是替领导干部个人负责。从目前全镇查处的一些案例来看,部分干部还存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等问题,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造成群众意见大。但在客观上,个别村、个别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护短遮丑”现象,这是一种舍本求末的做法。领导干部既有“一岗双责”的要求,也有“一案双查双追究”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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