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为确保***市2021年全市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利,明确村级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级干部任期内的业绩。根据《中共xxx委组织部、xxx民政局、xxx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xx村(社区)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怒组通〔2020〕36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案》(泸组通〔2020〕44号)的要求,我市于2020年11月9日全面完成了所有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审计对象。全市应纳入的审计对象为71个村民委会和1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共86个被审计单位。实际审计了86个村(居)委会和村级“两委”班子中行使财务审批权、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社区)干部456人,审计面达100%。
(二)审计人员和资金投入保障情况。由于全市的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特别是2020年9月以来全市上下都在全力以赴的开展“下沉作战”,为确保按时按质的完成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报请市委政府同意,此次审计工作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具体负责。通过相关程序,由xx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方式为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审计,审计组根据各乡(镇)财政所、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及各村(社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各村(社区)的干部任职及离任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并发表审计意见。第三方共投入审计工作人员10人,市级投入审计工作经费30万元(包含第三方服务费用、工作经费)。
二、审计结果总体情况
由于此次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审计结果只反映对各被审计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农经站提供材料的审计情况。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增长情况。201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58元,同比增加664元、增长12.78%;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115元,同比增加257元、增长4.39%;201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613元,同比2017年增加498元、增长8.14%;201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201元,同比增加588元、增长8.89%。所有被审计单位均完成下达的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目标。
2、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2016年至2020年8月,86个村(社)集体经济收入总额为55715816.70元,总支出31558382.90元,结余24157433.80元,收入逐年增加,并实现了保本增值。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情况。通过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项目的深入实施,以及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全部实现了通村公路,条件好的乡镇还实现了联村道路,方便了百姓出行、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和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夯实和改善了农村经济发展基础。
4、村级集体资产增值和债务降低等情况。根据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和财政所提供的会计账本、清产核资报表反映,集体资产得到有效增值,没有随意增加债务现象。
(二)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在资产管理方面,参照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各村委会制定并编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及汇报总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二是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乡(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费用支出审批流程、乡(镇)人民政府内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等。三是在资源管理方面,各村委会制定并编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及汇报总结。
(三)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各村(社区)、各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和各乡(镇)财政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计,村(社区)“两委”及村监督委的转移支付和公务费、工作经费等预算收入由乡(镇)财政所及财务代理中心集中核算,根据提供的审计资料未发现侵占、挪用、通过虚增债权来虚增收入现象,未发现违规发放村(社区)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未发现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现象。本次审计资金总额为17773.80407万元(工作经费总额3573.1824万元,集体经济总额14200.62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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