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省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省、市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基本服务。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县40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优化课后服务模式,指导督促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落实课后服务时长。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二)加强规范管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指导督促学校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支持鼓励各校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学校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县级落实落细经费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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