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健康广东、卫生强省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筑牢“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紧扣“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以广深“双城联动”为引领,在资金上加大投入、在政策上先行先试、在项目上优先安排,对标国际顶级医疗中心,打造若干家国家级医疗技术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瞄准尖端医疗和国际前沿技术,形成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领跑国内乃至国际的优势学科;打造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格局;培养一批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和职业化医院管理团队,打造医疗人才集聚高地。力争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广深医疗高地“双子星”,形成以若干家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医院为引领,一批全国百强医院为支撑的高水平医院建设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医疗服务综合实力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打下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二、建设布局在建设第一期30家高水平医院的基础上,遴选新增第二期20家综合或专科实力较强的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布局“四个层级”,实现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全覆盖,实现高水平医院分级分类科学均衡发展。(一)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医学中心布局。对标国际一流、国内最优,在建设呼吸、肿瘤、肾脏病医学中心的基础上,支持省人民医院牵头建设心血管医学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牵头建设精准医学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牵头建设优势学科医学中心等,打造世界一流、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医学中心。(二)从建设大湾区高水平医院布局。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持续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在珠三角地市继续遴选一批实力较强、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高校附属医院、省部属医院和市级龙头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在尚无高水平医院的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4个珠三角地市各遴选建设1家高水平医院。(三)从建设粤东粤西粤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在粤东粤西粤北分别布局建设汕头、湛江、韶关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大对粤北山区高水平医院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在尚无高水平医院的河源、汕尾、潮州、揭阳、云浮等5个地市各遴选建设1—2家高水平医院。支持原中央苏区县所在地市医院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县级三甲医院建设发展。(四)从建设差异化发展的优势临床专科布局。瞄准临床专科发展前沿,布局建设一批中医、儿科、传染病等专科特色医院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院。三、建设重点力争到2025年,全省50家高水平医院在临床、科研、综合排名、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一)争创20个国家级医疗技术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争取眼科国家医学中心,综合类、心血管、癌症、神经、创伤、口腔、精神、传染病、骨科、妇产、老年医学、中医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广东。新增2个以上国家重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二)重点推动15家综合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力争目前考核成绩处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100—200名之间的区域龙头医院进入绩效考核百强,新增2—3家潜力医院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百强。(三)重点推动15家专科医院、40个临床专科进入全国前十。加强专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争取15家专科医院进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专科类别全国前十。在保持呼吸和眼科专科全国第一、31个专科进入全国前十的基础上,推动小儿外科、变态反应等2个以上专科争创全国第一,烧伤、麻醉、急诊医学、康复医学、检验医学等5个以上重点专科进入全国前十。(四)新增10名以上国家顶尖人才。力争新增2—3位院士、3—4名国医大师、5名以上长江学者等顶尖医学人才,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辐射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全省高水平医院高层次医学人才全覆盖。四、建设任务(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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