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2号),为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级提升,推动构建整合、优质、高效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结合本市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建设指导标准,现制定本市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是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级的重要举措。通过社区医院建设,持续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等综合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全专结合”“医防融合”“中西结合”,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级诊疗、精准甄别、及时转诊、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网底作用,协同区域性医疗中心,促进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满足,推动构建整合、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基本原则(一)提升能级,夯实网底。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级,尤其是诊疗服务能级作为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核心。将社区医院建设融入本市社区卫生服务长期发展规划,通过强化功能,夯实内涵,拓展服务,全面提高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满足居民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能力。(二)立足需求,因地制宜。依据国家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充分结合上海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以及上海社区卫生功能定位、实际与发展方向,按照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提升与建设优化要求,提升薄弱环节,做强优势项目,基于国家标准,体现上海特点。(三)协同推进,同质发展。将社区医院建设与区域性医疗中心、医联体建设协同整合,通过上下医疗资源紧密对接,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方案的一致化和医防融合的全程化,推动诊疗与健康服务水平同质化发展。(四)循序渐进,稳步实施。在全面推进能级提升的基础上,引导各区科学规划,循序渐进开展社区医院建设申报与评估。对增加挂牌为社区医院的机构,在队伍建设、学科建设、资源薪酬等方面给予相匹配资源。三、主要任务(一)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级根据国家社区医院建设标准,结合本市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全面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级提升,重点落实以下任务:1.提升门诊诊疗服务能力。强化全专服务模式,在以全科医疗为主要形式的基本诊疗服务基础上,提高社区专科专病诊疗服务能力。在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儿科、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科、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增设外科、妇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精神(心理)科等专科科目,提供与社区功能相适应的,符合基层医疗机构技术能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2.提升住院服务能力。以护理、康复功能为主设置床位,兼顾日间观察、急性期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安宁疗护住院等需求。向上级医院专科转诊需进一步诊治的患者,重点强化接收上级医院专科急性期诊疗结束后,转回社区作后续康复和护理的患者。3.提升“医防融合”服务能力。开展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落实社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疾病筛查、双向转诊、健康追踪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内容,为市民提供全程、规范的健康服务和管理。根据“平战结合”原则,开展社区公共卫生应急预防与管理,协同实施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4.提升康复、护理与居家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功能建设,为有康复需求的患者,提供诊断、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居家康复和转诊服务等。按照《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为行动不便且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家庭病床、居家护理与上门巡诊服务。5.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本市中医医联体建设,推动中医优质资源向社区下沉。完善中医专科(专病)联盟、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专家工作室、海派中医传承、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等工作对社区中医综合诊疗服务的支撑,开设社区中医专病(专科)门诊,推动社区中医康复、中医儿科等特色科室的做强做大。持续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健康一体化均衡发展,加强中药药事服务和管理,做实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在门诊、住院、公共卫生、康复、护理和居家服务中广泛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使居民充分获得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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