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河长制总督察长履职工作总结2019年按照县委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全县推进河(湖)长制督查工作要求,结合xx镇实际,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督查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全镇河(湖)长制督查工作,现将工作履职总结如下: 一、乡镇督查机制运行情况 (一)督查工作组织机构设立情况。成立由本人任总督察长,镇 人大主席、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政协专干等任副总督察长的督查工作小组。为切实加强河道督查长效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制定下发《乔甸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查工作方案》,并将河长制督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进一步明确镇村总督察、副总督督、镇村级督察长的主要工作职责,压实督查责任。 (二)督查安排。由镇级总督察长、副总督察长、督察长统筹负责组织。按照每季度1次的频次,确保每年对全镇主要库塘、河流(渠道)不低于4轮督查,实现对镇级河长、联系部门河(湖)长制工作督查全年全覆盖。 (三)督查方式。查阅河(湖)长制业务档案(“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与河长工作手册),阶段重点工作的方案、 计划、总结,信息报送,工作宣传等资料,并深入河湖库渠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抽取承担重要河湖库渠的河(湖)长,或者水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河湖库渠,面询相关镇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阶段性督查的基础上,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每季度1次的频次,全年对全镇48个主要库塘、河流(渠道)进行4轮督查。巡查发现河库保洁工作不扎实、河长巡河记录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共5类22条。 二、个人督查督办情况 (一)扎实抓好个人责任河库督查巡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个人担任镇级总督察长,同时负责担任崔家箐河、箐门口箐河、箐门口水库等5个水库的河长。按照工作要求,每月巡河不低于3次,分别于每月上、中、下旬开展巡河工作。今年以来,个人共巡河24次,完善巡河工作记录24次,组织联络员、村级河长及党员群众共200余人,开展责任河库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4次,开展“河长制”政策法规及河库保洁倡议等宣传3场次500余人。 (二)全面抓好全镇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河长制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进一步明确各类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和责任。一是全面督办镇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向河长及相关责任人反馈镇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并定时要求相关责任人报告整改进度,定期督查各类反馈问题落实情况,全年督办镇级督查反馈问题5类22条。二是全面抓好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收到上级督察反馈意见建议后,及时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专项工作会议”,倒查问题原因和责任,明确了各类反馈问题的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对反馈发现的各类问题逐一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并形成相关整改工作报告。全年认真整改完成县督察长第一、第二、第三季度督查反馈乔甸镇桑园河海稍水库出水口部分河段乱占、乱堆垃圾等“四乱问题”反弹等问题共4类17条,县 人大常委会河长制工作小组督察反馈水库周边偶有塑料袋、葡萄袋等问题5类11条。 (三)积极协调组织做好河长制其它相关工作。一是深入督查全镇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以及河长巡河等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深入督查2019年度“河长清河行动”“取缔肥水网箱养殖”等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加大肥水网箱养殖取缔后的督查监管工作。三是督促镇河长办组织镇农业组技术人员到各村开展葡萄抹芽等田间实用技术培训,科学普及推广新技术等培训共13场次,受众2000余人次,全面引导种植户做好葡萄等农作物施肥、农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从源头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河长制工作各方配合不够紧密。在整改落实河长制工作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中,如:土官村箐水库存在祥云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隐患等问题。仅靠镇、村力量解决会存在职能不配套或工作力量跟不上等问题,因此上级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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