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经济运行分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会议上的讲话李洪文2020年03月11日同志们:现在开会。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尤其是各单位陆续复工上班,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更加严重的考验。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重点项目、工程和企业不能按时开工、复工,对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已经显现。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县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严峻性、重要性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提下,尽快科学有序复工,保障企业正常运营、重点项目和工程及时开工,对推动社会正常运转有着积极的现实需要。为加快恢复生产,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确保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必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2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稳岗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20条马上能落地、能见效的应急政策举措。2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落实省市县出台的优惠政策,按照文件既定分工,制定具体落实细则,将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力挺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二、科学组织,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开工开业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质、生活必需品、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于2月6日起申请开工开业。结合济宁市各有关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实施导则,各位分管县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相关部门抓好有关领域的复工复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助企业制定切合实际的复工复产方案,引导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复工节奏,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协调人社等部门,鼓励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帮助做好就近招工工作。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质保障,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生产链条。各责任部门要成立复工复产专班,负责审核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意见报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受理、核查和报批在24小时内完成。所有企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开业。这里我强调一下:要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八个必须、五个到位、四个坚持”的实施导则,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必须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必须掌握每名职工的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必须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开工第一天要做到“五个到位”,即企业复工生产“八个必须”要到位,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疫情防控明白纸张贴发放要到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四个坚持”即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三、措施落细,坚决抓好经济运行各项工作疫情对全社会经济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逐项分析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受影响的程度,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客观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科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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