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结合实际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有其特殊性。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国有企业的纪委也同样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开展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绝不能脱离企业实际盲目开展工作,必须与企业实际相结合。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纪律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推动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做细做实廉洁风险防控,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通过高举巡视巡察利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违规违纪行为,铁面执纪,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切实构建起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一)深化三转,回归主责主业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三转”不能脱离企业实际,必须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这条主线,找准职责定位。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就是要把有关职能部门推到“一线”,纪检监察机关退到“二线”,集中精力监督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职能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本身就具有监督和检查的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对这些监督和检查行为进行再监督和再检查,而不是冲在一线,成为一些部门工作的“救火队”。因此,必须要及时退出诸如参与一些业务管理的议事决策、考试监考、参与采购招投标现场监督、参与经营管理某些环节的监督,从过去的过程监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上来,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及监管不力的情形,严格问责,并注重查处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新形势下坚持和深化“三转”,必须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把工作力量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把工作方法转向用党章党规党纪去约束党员干部行为,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既查严重违纪,又要抓一般性违纪,对小问题、苗头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也不能只盯“树木”不见“森林”,更要注重维护整片“森林”,关注政治生态,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二)以“两个责任”为抓手,夯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但是从现实情况看,这恰恰是管党治党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于企业,责任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在工作中必须要找到工作“抓手”。结合企业实际,一些企业提出“两个责任、三化落实”工作机制,通过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绩效化考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解决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实践证明,“两个责任、三化落实”工作机制是两个责任落地的有效途径,构建起了完善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良好局面。(三)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新形势新环境下,理想信念教育要摈弃刻板的说教,必须结合企业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以注重实际效果为原则,将理想信念教育与廉政教育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筑就一道坚实的思想壁垒。诸如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庭审现场、参观监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开展日常警示性谈话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及得失,增强法纪意识,自觉用法律法规纪律规矩约束行为,带头遵规守纪。(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意义、在企业自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工作重点要在长期坚持上下足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节假日前要以短信、微信、下发通知等方式重申有关纪律要求。要通过巡察和制度执行审计方式,监督检查诸如业务招待、公务用车、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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