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六次全省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动员会暨全省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小结会上的讲
话
江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农工部部长 毛祖逊
同志们:
很高兴来参加今天的体育管理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基层群众体育健
身场所建设资金管理谈几点意见。
一、各级要加大投入,进一步促进基层体育场所建设
为促进基层体育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加快全省
县级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2008年,省财政设立了“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专项资
金”,当年资金总量为4000万元,其中省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体彩统筹1000万元;从
2009年起,每年资金总量达5200万元,其中省级预算安排4000万元、体彩统筹1200万元
。根据当年全省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和供给总体情况,明确提出了专项资金补助的三个目
标:一是扶持体育部门建设拥有独立产权、且达到标准化建设目标的公共田径场、运动
场、球类健身房等场所;二是重点消灭公共体育设施原“四无”县(无“两馆一池一房“)
;三是所有公共体育设施建成后承诺免费向群众开放。根据当时的建设标准,选择了中
等水平,明确了专项资金补助的三类标准:一是每建一个田径场补助240万元;二是每建
一个健身运动场补助160万元;三是每建一间球类健身房补助200万元。
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专项资金设立6年来,累计投入3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项
资金安排2.3亿元,省体彩公益金安排0.7亿元。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专项资金对
县级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为全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我
们也注意到,各地对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投入差别很大。有的
县党委、政府很重视,投入很大,有的则不然,投入很少。公共体育发展的事权在同级
政府,市、县级政府有责任把当地的公共体育建设好。即使省级不补,市、县也有责任
搞好建设。省里在加大投入、支持各地公共体育建设上作了努力,市、县也要尽力增加
投入,进一步搞好基层体育场所建设;同时,本级财政要安排与运动场所免费向公众开
放相适应的管理经费,使公共体育设施真正发挥为公众健身提供服务的功能。总之,各
级一定要加大投入,促进基层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二、实施项目督查,加快支出进度
去年10月至今年4月,省体育局组织人员对2008年—2012年省里已安排的项目进行了
一次全面督查、验收。从汇总情况看,截止2012年底,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77个
县共获得87个项目补助(田径场57个、健身运动场21个、球类健身房9个)。其中,已完
工62个(田径场38个、健身运动场16个、球类健身房8个),占比为71.3%(田径场为67
%、健身运动场76%、球类健身房89%)
从总体来看,项目建设和运转比较好的地方,普遍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真正把握了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的“四个”基本特征(即
:公益性——由政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服务,或者是低收费的优惠服务;基本性——
不是提供包罗万象的所有体育服务,而是着重保障群众基本健身权益;均等性——无论贫
富、不论城乡,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便利性——场所位于居民密
集区,方便百姓健身),舍得拿出好地段、好位子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深受群众欢
迎。
二是充分发挥体育部门在体育场所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注重调动当地体育部门参与
包括体育工艺质量把关在内的体育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坚持建设与运行同步考虑,安排专项运行管理保障资金,确保公共体育健身场
所正常免费开放,发挥作用。
项目实施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工程进度总体过慢,未开工或未完工项目接近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工程选址
意见不统一,有相当一部分地方人为调整随意性过大。
二是工程质量存在一些情况和问题。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项目一定要坚持按规
定的标准、工艺,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确保资金效益。
三是有的地方免费开放工作有待加强。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是为公众免费健身而设的
,应该保证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但是有的地方要么保障运行经费不落实,要
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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