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税务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韩月朝 (2017年2月8日) 尊敬的郝省长,省上各部门和各市州的领导,各位参会代表: 按照会议安排,我将全省国税系统去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今年的思路打算简要汇报如下: 一、去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去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大事要事接踵而至、困难压力前所未有的形势,全系统众志成城、苦干实干,担当奉献、拼搏奋进,圆满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增强了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财力保障。面对经济下行持续、主体税源萎缩、支柱行业指标减少、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下滑、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和政策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叠加的严峻形势,全省国税系统恪守依法征税原则,细化各项挖潜增收措施,全年累计入库收入753.22亿元,增长11.37%,其中完成地方级收入203.86亿元,增长67.61%,圆满完成了政府的增收预期。 (二)认真落实政策为企业减税降负,有力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财政、地税联合出台了52条税费政策措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依法减免退税167.36亿元,占到全省同期国税收入的22%。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面达98%以上,为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3+7行业及原增值税纳税人减轻税负21.92亿元。这两方面累计减税降负189.28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了全省经济“缓中趋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同时,着眼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多角度、多方位、多领域透过税收看经济,积极建言献策,以税资政,为党委政府把握大局、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落地,改革的积极效应在多方面逐步显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从2013年以来,营改增不断扩围,去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完全代替了营业税,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完全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重塑了中国增值税制。在这场重大改革中,省委、省政府,省上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党政领导对营改增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国地税紧密协调配合,广大国税干部“5+2”“白加黑”攻坚克难、担当奉献,打赢了“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改进好”一场接一场的战役。全省四大行业近15万户试点纳税人顺利交接,营改增税制转换平稳,渐行渐好,改革效应在多个方面逐步显现。全省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了税负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增加,降低企业成本的效应明显;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专业化分工,拉长了产业链,加快了全省经济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试点政策产生的“吸虹效应”促使更多资源向服务业集聚,去年我省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首次超过50%,第三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实现税收同比增长36.52%,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撬动作用已经显现;营改增还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为长远发展增添了后劲。去年国税系统新增纳税人109792户,平均每月新增9100多户,其中营改增四大行业月均新增纳税人近千户,激发了市场活力。 (四)全力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升了税收治理能力。在中央《方案》下发后,国地税联合起草了我省《实施方案》代拟稿,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提请省委深改组通过、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实施方案》,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我们全力落实《方案》,一些主体性、标志性改革措施有序推出,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已初步形成,国地税与20个省级部门共享涉税信息,与19个部门联合开展激励惩戒,省市县三级挂牌成立税警联络机制办公室,形成了税收社会共治的合力。国地税统一了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采取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创建17个国地税合作示范区,推广“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办税模式;实现数据信息一次采集、双方共享,推进国地税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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