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民为先 忧乐在心头魏国升从事税务工作27年来,我一直工作在税收征管第一线,每天接触的都是普通的老百姓。曾讲过一句话:“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税务干部,就是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服务好纳税人,服务好社会,做好人,收好税,服好务。强为民之能。强为民之能,就是加强自己为民服务的本领。我的工作是收社保费,我的体会是:用力收费,只能做到60分;用脑收费,只能做到80分;只有用心收费,才能做到100分。我曾是一名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利用业余时间,先后完成了文秘专科、法律专科和教育学本科的自修课程,拿下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中国农科院的农学硕士学位。结合工作实际,我先后发表了30多篇论文,撰写出版了3本专着。立为民之业。2000年5月,我到朝阳市地税局任社保中心主任。我多次去企业调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的“先费后税、以税控费、重点稽查、税费统征”的社保费征缴办法,在2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广。16年来,我们局累计筹集社保费218亿元,服务13万多名离退休人员。我把荣获的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120多项荣誉所得到的奖金一分不留,全部捐出来,成立了社保创新奖励基金,奖励本单位在社保费征缴工作中有所创新的人和集体。做为民之事。做为民之事,就是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2006年,朝阳市委给了我们局一项任务,要求地税局帮助前进社区41个零就业家庭脱零,实现“户均一人就业”。每天吃完晚饭,我就领着志愿者爱心服务队的志愿者按照名单一户一户调查登记,找接收单位,跑了不下上百个企业单位,终于完成任务。社保科负责征管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我因此接触到了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每年一到“助残日”,我们爱心团队都要到聋哑学校捐款,同时动员身边的同事和社会上的爱心人士为他们捐款。截至2015年,我们已经帮助安排残疾人就业3275人。修为民之德。我一出生妈妈就去世了,靠爸爸一个人支撑全家,生活特别艰苦,吃百家饭长大。如果没有那些好心人的帮助,我不可能身心健康地完成学业。所以,我当时就想,如果将来挣钱了一定报答他们,救助那些像我一样的贫困学生。在两位老师和几个小伙伴的见证下,我郑重承诺:“工资一半捐出来,回报给这个社会”。1989年,我中专毕业参加工作,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就拿出一半来,捐给了两所小学的贫困生。从那时候起到现在,这个承诺,我坚持了整整27年,从未间断,累计捐款33万元。目前,以我的名字命名的“魏国升志愿者爱心服务队”不断发展壮大,由一开始的300人,现在已经发展到1个总队、35个支队,36886人。我们的行动引起了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共辽宁省委的高度重视。中宣部命名我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中央文明委提名我为全国道德模范。播为民之种。2010年,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等4部门聘请我为辽宁省大学生思想教育课外辅导员,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请我为两个班的课外辅导员。我十分珍惜组织上对我的信任,用心揣摩当代大学生心理,与大学生交友、交心。我让大学生跟聋哑学校的残疾学生结对子,到我联系的两个社会实践基地参加活动。在我的影响下,师专的1620名大学生自愿加入了“魏国升志愿者爱心服务队”。爱心的种子,已在他们的心里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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