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局2016年度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暨2015-2016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表彰会上的讲话 (2017年1月12日)童刚同志们: 2016年,总局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未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责任事故,实现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为总局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对2016年度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达标单位、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2015-2016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对关心、支持我们的中央综治办等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和公安、消防、国家安全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总局各级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和保卫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推进综合防控体系和创建平安单位长效机制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圆满完成了维护总局内部安全与稳定的工作任务。刚才,吴保安同志代表总局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委员会,对2016年度的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工作作了全面的总结,并提出了2017年的工作意见,我都同意。总局各级综合治理组织、保卫部门要在今年的工作中抓好落实。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责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关键词。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和出台了《中国我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我党问责条例》等50多部党内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清晰地划出了纪律和责任的红线。行政问责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问责对象不仅限于那些“出了事”的问题官员, 对于那些无所事事的“庸官”也提出了具体的惩戒措施。2015年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更对整治那些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 提出了明确规定。 强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他还强调:“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担当意识,我为什么经常讲底线思维?就是要有充分准备,要有戒惧之心,要有忧患意识,有的事万一发生了会怎么样,然后对万一要有所防范。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半夜惊醒的情况。”安全责任党政同责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充分体现了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问题出发的工作作风,充分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严管干部的担当和决心。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风险挑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16年,湖南、重庆、江西、内蒙古等地发生了4起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从国际安全形势看,西亚北非持续冲突全面动荡,恐怖主义的阴影笼罩欧洲大陆,岁末年初,德国、土耳其等国相继发生了恐怖袭击事件。极端主义势力向全球蔓延,2017年的国际局势还有很多不确定性。我国将始终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2016年,总局直属单位也发生了几起初起火灾事故,虽然损失不大,但是绝不容我们麻痹大意。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坚守底线、履职尽责,要求我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增强做好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对因重视不够、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严重问题的地区,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总局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担负起守护单位平安、确保总局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形成严密完整的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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