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安办〔2019 〕13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村为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村为主”深入实施,进一步打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
急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县安委办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
应急管理“工作村为主”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祁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村为主”的
实 施 意 见
2017年初,县委出台了《中共祁阳县委关于全面推进“工作村为主”的实施意见》(祁
发〔2017〕1号),其中安全生产“工作村为主”是一项重要内容,经过2年多的实践证明这
是打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消除基层安全防范盲区,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有效
举措。今年,随着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工作都纳入了“大
安全、大应急”的范畴,如何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村为主”,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
础,显得尤为重要。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通过“工作村为主”机制
,有效解决基层村(社区)应急管理组织力不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等问题,不断
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思路,持续抓好落实
根据县委“工作村为主”领导小组的系列安排部署,以县委2017年1号文件《中共祁阳
县委关于全面推进“工作村为主”的实施意见》为指引,以建设“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
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村(社区)应急服务站为抓手,以落实“三个一”(制订一个实施
细则、编制一张巡查网格、完善一套管理台账)措施为抓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进
一步提升村(社区)干部应急管理工作执行力,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获取信息
便捷、贴近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场所的优势,实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
处置,着力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安全事
故。
二、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指导,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应急管理“
工作村为主”的直接领导,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突发事件
应对法》第二十九条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等法定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
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祁安〔2018〕7号)关于村(社
区)的5条职责要求,结合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宣传、巡查
、处置、联动、报告等工作职责。
(一)加强应急管理政策的宣贯。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宣传贯彻落实应急管
理政策,通过村民安全公约、一户一安全手册和“村村响”广播等措施,普及对群众安全
宣传教育,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对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森林防火、防汛、地质灾害
、安全乘车(船)、用火用电用气、农村建房、农耕作业、红白喜事群众集中聚集活动
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宣传。
(二)加强对各类场所的巡查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检查,结合辖区实
际重点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加工作坊、运营车辆(船只)、码头渡口、
农村建房、山塘、水库、林区和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及各类公共场所及群众聚集活动
等加强巡查检查,平时加强动态巡查,防汛、防火极端天气及特殊时段突出工作重点,
抓好应急值守和巡查。
(三)加强职责范围内隐患的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好隐患排查台账,在村
级权限内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销号,村级权限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
(四)加强与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联动。按照安全生产“无缝隙、全覆盖”的要求,协
助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重大安全隐患
进行治理,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建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组建好村民应急分队,
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应
如有类似需求,请找作者:网络整理
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仅作分享学习展示,请勿做他用。
部分作品搜集于网络,无署名作品请点击作品认领进行认领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