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州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了分别由普绍忠主任和汤卫东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于3月24日至29日赴个旧、开远、建水、泸西、元阳、屏边6县(市),就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深入到部分乡镇、社区重点行业和危化品、矿山企业等,了解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实地查看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主要任务,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首要任务,树牢红线意识,不断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基础,强化措施落实,全州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等能力不断提升,发生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同期相比呈下降态势,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深化机构改革,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机构改革,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州、县(市)成立了应急管理局。同时,强化组织保障,增强应急协调能力,完善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机制,成立红河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四个指挥部,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建立处置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联席会议和信息报送、联络员等制度,提高了应急灾害事故处置效率,全州基本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二)加强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州、县(市)以资源整合为重点,以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州、县(市)在原公安消防支队(大队)的基础上,成立了应急救援支队(大队),乡(镇、街道)组建了消防救援队(站),化工、矿山等企业建立了专(兼)职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据统计,目前全州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340支,其中,州级26支,县(市)级118支、乡(镇、街道)级206支,队伍总人数达13692人。(三)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预案体系建设的要求,健全突发应急公共事件和监测预警制度,完善覆盖全州的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系统。全州现有地震灾害定点宏观观测员164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员2849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雨量站1187处,简易水位站41处,形成村级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向县(市)级报告、县(市)级向州级报告的制度,实现了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准确快捷四级信息报告联网,为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监测、评估、预警、反应机制,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目前,全州共制定各类应急预案4578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14个,专项应急预案271个、部门应急预案815个、基层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预案3905个)。应急预案在重点行业领域覆盖率达100%。州、县(市)各级有关部门、行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预案演练,推动形成了定期演练、重点时期演练的制度。2019年,全州共开展各类演练7685次,其中县(市)级214次、乡(镇、街道)级1365次、各类学校6106次。企业1万人次,参与人数达30万人次。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四)增加经费投入,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得到加强。近年来,州、县(市)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投入,重点支持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救灾等基础能力建设,消防、森林防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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