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本部室、单位(公司)综合治理年度目标,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促
进“平安单位”建设,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四防”安全防范制度(防盗、防火、
防破坏、防灾害事故),贯彻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各项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
司各项安全制度,不发生违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不发生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
二、对本人所管理的贵重物品、设备保持高度的警惕。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
,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现象及时给予整改和汇报
,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离开办公室时关锁好门、窗、柜。办公场所不存放现金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
在办公场所吸烟,拒绝在库房、档案室动用明火和乱拉电源线,使用电炉。
四、自觉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维护自身安全;爱护和管理好
消防器材;保证不打架斗殴、不搞“黄、赌、毒”,不做有损于公司精神文明方面的事,
当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五、积极参加法制学习和综合治理教育活动,不参与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和非法宗
教(“法轮功”)的事件。
如违反了以上几条,我自愿接受处罚,严格按照《***公司综合绩效管理责任制考核
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理。本责任书经部门与员工双方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
份,行政与审计部、部门各一份。
甲方:乙方:(部门名称)(部门全体员工签字)
主任:
二〇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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