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之一,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生态
文明建设更是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县域环境保护工作是基础,只有持续改善县域
环境质量,才能促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作为基层环境管理部门,当前最
紧迫的任务就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抓实抓好环境保护各项
工作,促进县域地区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县级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意识不强。环保工作愈来愈重要,环保约束越来越严格,这是县域地区
干部的一种共识。但是,在认识上还是存在一定的偏差。一是环评准入关坚守不严。在
许多新项目上马时,没有坚持环评准入第一关,存在以办公室会、协调会、交办会等代
替环评,环评与征地拆迁、土地报批等一样成为一件常规性工作,要求“先上车、后补票
”,导致部分项目选址、工艺先天性不足,矛盾纠纷不断。二是环保与发展关系处理不好
。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地方美誉度和吸引力、加快地方经济
发展的有力举措,但是有部分企业和领导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环保执法是对企业正常
生产的干扰,环保约束是对地方发展的严重束缚,对环保管理工作不配合,对环保规定
不执行或者变样执行,甚至还有的地方制定土政策,限制环保监管。比如,一些地方规
定,进入园区企业进行环保执法必须经管委会同意。一方面,这给少数企业闲置污染处
理设施、偷排漏排等创造了有利条件,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另一方面,对遵
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来说,明显有失公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不利于培养一
个地方公平的竞争环境,甚至导致守法企业学习违法企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压
力,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三是重视程度不够。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同样是基本国策,
但政府在抓工作的力度存在较大差距。计划生育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不但会丧失
评优评先的资格,个人的提拔使用也会受到影响,而环保工作并没有这样的力度。少数
企业对工商、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非常重视,遵守也比较严格,而在环保问题上则是
能不做就不做,能少做就少做。
(二)资金投入不足。资金不足问题是县域地区环保机构面临的一个共同尴尬问题
,影响了环境监测、环保执法等能力建设,影响了环保工作职能发挥甚至是环保部门的
生存发展。以*8县环保局为例,每年政府拨付的工作经费大约30万元,而环保局每年实
验费用、人员费用、办公经费等共需300万元,投入尚不够需要的十分之一。即使财政把
每年上缴的排污费返还给环保部门,也就每年增加100万左右,而且还非常不稳定,使得
环保部门难以保持正常运转,更别说拿出资金进行治理,导致环境治理历史欠账越积越
多,环保工作形势越来越严峻。由于县级财政财力不足,县域环境治理对国省专项资金
非常依赖。但是,申请国省环境专项治理资金,地方政府必须提供配套资金,配套比例
多在50%,这是县级财政所无法承担的,导致县域地区对申请国省环境专项治理资金并不
积极,环保投入愈加捉襟见肘,环境问题愈加突出。
(三)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一直以来,由于资金不足,县域地区环境监测、环境执
法能力建设跟不上形势需要,不符合环保工作职责使命要求。环境监测设备相对落后,
高质高效的监测手段难以使用;实验条件不符合要求,监测结果重复性不佳;有资质监
测项目偏少,纠纷监测数据支撑能力偏弱;监测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难以有效
开展。新《环保法》实施后,县域地区环境监察部门权力增加,但能力还存在不足,非常
缺乏懂环境专业知识的执法人员,“懂法不懂专业”的问题比较突出,环境执法难以科学
到位;人员编制非常有限,不少县域地区出现个位数的环境执法人员,要监管辖区内成
百上千家企业,加之环保部门依然未被列入执法部门序列,执法用车、设施等配备也受
到了直接影响,让环境执法往往有心无力。
(四)管理体制机制不顺。一是领导体制不顺。环保部门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管
理体制,滋生了地方保护主义,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难以解
决地方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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