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芦阳街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减少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2019年1月、2月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芦阳街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月10日,召开了2019年芦阳街道安委会第一次会议,班子成员、驻社区负责人、社区安全管理人员、道路交通劝导员、食品安全协管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90多人参加会议。一是分别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了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8份;二是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企业与员工,各村(居)与村民小组(小区)签订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善落实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企事业单位、村(居)二委,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三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月21日上午,召开春节前安全工作会,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禁燃、春节期间安全巡查、值班、佛图山大年初一维稳等工作。二、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做好烟花爆竹禁燃、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农村集体宴席等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安全知识进村入户流动宣传、标语宣传、赶集日发放宣传单等。特别是春节前烟花爆竹禁燃及消防安全方面,分片区向商家、辖区居民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告知书,同时宣传春节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知识,督促群众更换旧线路,提升居民安全意识。通过QQ群、微信群转发各类安全常识,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居民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了安全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春节期间禁放区内未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情况,确保了县城群众安全、祥和欢度春节。三、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街道深入各村居、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40次,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春节和冬季特点,加强冬季、春季和节前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强化整改落实,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一)消防安全方面: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家具制作厂、棉纺厂、大中型超市、高楼小区、寺院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一是查看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源头;二是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检查发现7处安全隐患或消防实施不足,都已督促安全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二)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管理方面:对12家烟花爆竹持证经营户开展安全检查,宣传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公告,及时发现和处理无证流动摊点的非法经营行为。春节期间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城区禁燃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三)道路交通方面: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2次,其中发现隐患1处,已报相关单位并设立警示标识;13名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按村居属地原则在重要路段开展安全劝导和上路检查每人每月10次以上,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修复的已设立警示标示,并报县相关部门处理。(四)食品安全方面:检查了超市、蛋糕店、快餐店8家,发现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辖区内红白喜事集体宴席备案81家,食品协管员现场指导了安全卫生检查。(五)建筑施工方面:检查1处城区内施工场所,并做好安全宣传,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的发生,严格要求工地管理制度,设立安全标语和警示标识,发现不按涉及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上报只能部门严肃查处。四、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做好春节期间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由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年三十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工作,网格人员分片区巡查劝导;年初一佛图山寺院庙会维稳工作共出动45人,工作人员分小组,对参加庙会的群众进行安全劝导和巡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元宵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孔明灯禁燃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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