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务会会议纪要7月31日上午局长毛著成主持召开了永昌县审计局局务会暨业务会议,现纪要如下:一、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关于水云山绿化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此项目按立项批复的内容要求应该是水云山绿化,但该项目实施的内容是北海子接待中心有关围墙景观等,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生态功能县的资金,是专项资金,应该专款专用。同时,该项目未采取公开招投标也是违规行为。会议决定鉴于该项目的复杂性,应该向县政府汇报后按县政府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二、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永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人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该项目管理基本符合建设管理程序规定,财务及工程资料比较完整;关于项目超中标价的问题,是政府有关文件下发之前发生的,不予反映;关于工程质量,审计应该委托第三方出具有关工程质量的报告,但目前我局审计报告中涉及质量方面的内容少,同时该项目县质监站已通过验收,审计再不涉及质量问题。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并按讨论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三、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永昌县新城子镇卫生院住院楼、周转宿舍及室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项目竣工时间与项目立项批复时间矛盾应核实纠正;审计发现“白条列支工程款9万元”的问题在小组报告出具前尚未整改,应作为问题并督促新城子镇卫生院整改。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并按讨论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四、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永昌县福利院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并按讨论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五、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永昌县朱王堡明德小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541.2万元”应分项说清楚;“勘察、设计、监理未按批复执行邀请招标”,应改为“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涉及的275万元是征地拆迁费,不作为问题反映;对处理的意见按照“三段式”来表达;关于“附属工程未进行招投标”应作为问题提出来;对项目中的有关问题应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关于聘用中介的审核费由审核中心协调朱王堡中心小学支付,并列入待摊投资。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并按讨论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六、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永昌县圣容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差旅费的数额较大,应进一步核实;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标应进一步核实原因,若是问题应在报告中反映。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并按讨论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七、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永昌县北海子幼儿园幼教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会议认为,报审总投资应说清楚;接待费需进一步核实。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并按讨论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八、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永昌县东寨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该项目是在中介公司已审完的情况下审计的,事实清楚。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并按讨论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九、会议讨论了审核中心提出的对“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付费的事宜。会议认为,审计局审核中心购买“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审核项目,其购买费用一直未予结算,只是预支了审核费287226元,致使我局有关项目费用无法决算。会议认为,要尽快与“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结清有关费用。会议决定,一是按规定的标准结算;二是对一些复杂的项目费用,按有关领导口头承诺可适当提高难度系数结算;三是计算方法按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四是审核中心负责费用计算,计算结果提供给财务室予以支出。同时会议决定,今后凡涉及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必须先签订购买合同,审核中心负责提供审核项目有关数据,财务室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后支付。十、会议讨论了聘请省厅有关专家的事宜。会议认为,我局审核中心一行3人到省厅投资一处葛建国专家处咨询“永昌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中有关疑难问题,同时邀请省厅投资一处处长葛建国一行2人于7月30日到永昌县审计局指导解决永昌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中有关疑难问题。会议决定,对葛处长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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