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按照县安委会和上级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做好水利系统相关任务和主要安全风险防控,我局对职能范围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下属站所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责任(一)建立局机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责任我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清理涉及安全生产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并纳入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安全生产过程监管和事故查处责任追究中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办建设,切实配备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二)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我局和相关企业在年初首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层层落实,严格监管安全生产责任,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并将制度规范上墙,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二、深入开展企业、基层站所及公共场所安全大检查(一)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局共检查水库共计16次,为加强对水库安全的监管,我办落实了水库“三个责任人”制度,并要求水库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同时要加大对水库的巡查频次,把安全隐患扼杀在发生前。(二)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办检查供排水公司、各乡镇供水站共计23次;为保证水质质量、供水安全,我局要求各供水单位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针对部分供水站存在的无生物监测问题我局要求其立即整改,保证水源源头的安全性。(三)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办共检查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共计18次,对一线施工现场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做出了整改,并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四)根据县消防委的相关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办共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0余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消防“七进”工作,走进校园、社区、企业等场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把消防隐患扼杀在发生前。(五)根据县安委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共组织开展火灾、施工领域事故视频学习会议2次,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1次,局领导授课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次,全面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法律素养,为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六)积极开展防汛安全生产工作,自5月进入汛期以来,我局安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的方式对全县九个乡镇、电站进行了检查,主要是检查其防汛值班值守、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讯等情况,累计检查30余次,间接的提升了乡镇、电站的防汛值班质量,保证汛期无涉水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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