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门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从4月3日起,对县水利局、蒙泉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局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7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县水利事业发展。一是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郭峰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熊崇军同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温林波同志(常务)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温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股股长为联络员,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研究谈论,形成了《中共石门县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挑起责任,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四是强化工作调度。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月一调度,水利局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听取整改汇报,做出整改安排,强调抓实抓细,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类分块调度。整改办公室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定期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7月份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五是注重整改长效。对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除了立行立改,还对每个问题逐个剖析原因,建立溯源治本的长效机制。局党组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等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反弹回潮,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努力促使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1.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够严肃。整改情况:1、2019年12月11日召开了班子成员和二层骨干会议,传达本次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12日,召开班子成员会,研究整改分解责任。12月12日中心组集中安排进行补课,专门组织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我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2、对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局党组组织人事股、办公室专门学习了会议记录相关规定等业务知识,进一步强调了工作纪律,目前严格按照规定记录发言过程,真实客观反映决策过程。3、局党组修订了会议制度,明确局人事股全部列席局党组的各项会议,并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含局班子会、局务会),由局人事股、局办公室列席,并全程做好会议记录。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1、责成分管河道保洁工作、分管洞庭湖清淤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班子成员做出检查,今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落实到位,涉及到人员调整、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分配、重要项目建设、较大资金支出,必须经班子成员研究并形成制度,做到有章可循。2、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今后由人事股、办公室双重记录,记录必须详细,特别是班子成员的表态发言,由于记录不全而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记录人的责任。3.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积极,部门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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