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2020年07月08日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衢政办通〔2020〕60号)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分解落实方案。一、重点工作任务(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不断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责任单位:市水利服务保障中心)(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服务保障中心)抓好水利重大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突出做好招投标结果公示、进度通报、项目资金公示、安全检查通报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规建处、局相关单位)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单位:水政行政执法队及有监管职能的相关处室)(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处置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总结经验。(责任单位: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问政平台和微博微信等互动平台,做好相关工作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做好相关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局相关单位)(五)确保平台维护工作扎实到位充分依托衢州水利微信公众号和衢州水利网等自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热点回复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服务保障中心、局相关单位)二、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二)提升制度化水平。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对涉及本处室的每项工作任务要制订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每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过重点检查、季度抽查、半年考评等方法,强化日常监督,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严谨、规范、有序推进。(三)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结合公文处理、保密培训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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