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推进会上的讲话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胡 荣
(2017年6月22日)
同志们:
按照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州人民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州中央环境保
护督察反馈意见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召开这次会议的
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环保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州正在
开展的全州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迎接省委、省人民政府即将
对我州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的准备工作。刚才,州环保局局长、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
组办公室主任邹春明同志传达了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央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文件精神(督字
〔2017〕13号),各县(市)及州属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简明扼要的汇报。从
各县(市)和州属相关部门汇报的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全州各
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
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
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
在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使命
感,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牢固树
立“四个意识”,以中央通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为鉴,以抓实中
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转变作风,压实责任,持之
以恒、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改善提升我州的生态环境质量。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紧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狠抓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
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督字〔2017〕13号)要求,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督字〔2017〕16号文件已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州属相关部门。中央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虽未直接点到文山州,但一些
共性问题在我州存在,有些还十分严重。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
强化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加强责任传导,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重点梳
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区内矿产、旅游资源开发的监管,加强自然保护
区能力建设,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从严控制自然保护区开发建
设项目审批,严格审查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杜绝“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严”现
象的发生,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州环保局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主动加快与省级相关部
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州工信委要在将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纳入煤炭
整顿关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饮用水源保
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煤矿提出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州编办要对照《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
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将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纳入管理范围的同时
,及时将其他同等类保护区纳入管理范围;州环保、农业、住建、国土、法制等牵头部
门要按照《文山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州环保局要进一步
按照国家“水十条”的要求,在《文山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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