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职能 再接再厉 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在2019年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副州长 李春林(2019年5月6日)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第一次全州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两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州“两会”和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朱天德同志对全州2018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总结和安排都很到位,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去年,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工作取得好成绩,年度给综合考评获得优秀成绩,希望再接再厉,强化职能,不断推动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4个方面的意见:一、全面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保障供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把地供好是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一项看家本领,也是衡量资源规划部门工作绩效的首要标准。目前,项目落地难成为热点、难点问题,倍受社会关注,保障供地面临许多困难和风险。主要表现在指标不够、不符合规划、触碰红线、没有占补平衡指标(特别是水田指标)、欠缴或不缴社保资金、征地拆迁困难、报批规费不落实、林地占用手续不完善、用地报批程序复杂、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供地,从而导致发生未批先用、违法开工、违法用地等情况,特别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带头违法用地,起了很不好的示范作用,个别地方还存在土地私买私卖问题,违法用地风险凸现,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造成项目落地难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问题,有的是其他部门问题,我们要分清责任,分类解决。项目落地难,涉及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规划和规划指标;二是占补平衡指标;三是用地报批程序。(一)规划问题。项目不符合规划,需要调整规划,是影响项目落地的一个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规划自身的原因,规划的科学性、合现性和可操作性确实不高,规划没有变化快,导致规划没有引导和约束作用,结果是规划为项目让路。规划自身不合理与规划编制方法不科学有关,土地利用规划“五年一编,一定五年”,中途不调整或很少调整,使规划不适应形势的变化;另一方面是项目原因,项目缺少可行性,很多项目是为了圈地而拼凑的项目(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为了获得规划指标,拼凑了5年内的建设项目),多数项目圈占了土地又实施不了。而一些在规划确定后才提出的新项目,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又不能及时纳入规划,无规划就无指标。以前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因为调整规划的周期是5年,或者有一次中期调整,但现在进行了改进,一年可以一调。因此只要操作得好,这个问题应该得到缓解。但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这些问题,关键是要树立规划意识,树立“无规划无项目”的理念,项目立项选址要按规划进行,改变规划为项目让路的做法,做到按规划布局项目。坚持了这一点也就保证了项目用地指标,两者是联在一起的。以前国土空间规划职能是由发改、国土、住建等部门行使,职能分割,使规划缺少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这次机构改革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全部赋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如果规划的权威性、引导性、控制性再树不起来,就没有任何理由了。因此规划的理念、规划的意识一定要树起来,要让用地单位和个人,以及与用地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树起来,树立起规划的权威性,强化规划对用地的约束,规划是管好地、用好地的基础。(二)规划指标问题。“十三五”期间分配给文山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78720亩,已经全部分解下达各县(市),州上没有用地指标,各县(市)要用好这些指标,要通过调整项目,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措施,认真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把指标用在前期工作成熟度高,又急需用地的项目上,努力提升供地的效率,充分发展指标效益。同时,要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增加指标。从今年起,省上将实行“增存挂钩”、“增违挂钩”,我们要确实消化历年存量地和违法用地,争取省上更多的指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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