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2018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积极构建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新机制,主动服务,规范管理,迎难而上,为惠州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一、上半年工作情况(一)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我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注重及时学、深入学。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精神和《中国我党章程(修正案)》,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同时我局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党的十九大”广东青年宣讲团讲师王敏同志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青年团员、妇女同志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宣讲。2018年4月17日和18日,党组副书记袁贵平带队分别前往博罗县国土资源局、挂钩帮扶贫困村大路村村委会宣讲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基层学习宣传贯彻进行指导和督查。(二)主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是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全市用地需求。省下达给我市可使用的指标合计4840亩。目前我市按省规定要求核实后已向省申请8个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4465亩。二是高效快速做好重点项目用地预审。我局积极主动办理一大批重大(重点)项目的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审查工作。2018年1月至今我们已完成市级用地预审15宗,面积537.0612公顷(8055.9亩);全市用地预审31宗,面积708.3332公顷(10624.9亩);省管权限建设用地预审1宗,面积59.4533公顷(891.8亩)。三是加快土地批供速度。从2018年度起,省政府将建设用地审批(审查)工作已下放至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查职权在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为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审查)权责下放承接工作,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落实承接人员和机构保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制订了业务手册,规范了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推进审查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同时为确保承接工作顺利实施,我局陆续制订用地审查要点、报批材料范本、公章稿纸管理规定等系列配套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共审批(审查)批次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共14宗,面积150.5945公顷(2258.9亩),高效完成了对省政府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四是开展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2035年)修编试点工作。我市和龙门县于今年初被原国土资源部选定为新一轮土规(2020-2035年)编制试点地区。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已初步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初拟出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建立了以市委书记为召集人、市长和分管国土副市长为副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现正按国家自然资源部的新要求和市主要领导的指示进一步完善有关方案,待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府申请工作经费,待工作经费落实即可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五是依法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和土地清场工作。城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77宗,征地面积约5475.8亩,支付补偿款金额约7.16亿元。全年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总征收房屋面积(建筑面积)14.738万平方米。推进惠州大堤(南堤)堤路贯通工程建设项目、S120线惠城南旋工业区至紫金交界段改建、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项目、惠城区金山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大湖溪沥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横沥至平潭段建设、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惠城区河南岸2015年度第四批次(地块3、4)、河南岸22号小区连接路、望江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寮路北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惠州大堤东堤(水口至东平新开河)、惠城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项目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六是认真做好土地收储出让和经营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编制了《惠州市区土地储备计划(2017-2021年)》。市重点市政项目及民生实事项目正在实施清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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