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部署会议【提出要求】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部署会议   9月23晚19:30,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部署会议,局班子成员,应急办、大气办、执法大队、监控中心、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首先由周洪凯副局长传达了沧州市政府袁志刚副市长在全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李学栋副局长传达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贾有堂局长传达了省生态环境厅高建民厅长在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李玉清局长在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上,贾局长就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是2019年重新修订减排措施后第一次启动预警,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要求,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坚持“一企一策”,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控。对2018年以来经常发生涉气污染事件,在线监测数据多次超标,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散乱污”企业整改验收不到位,无证排污,群众反应强烈、多次举报,生态环境部、省厅、五专员办督察帮扶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涉气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高污染、高排放的化工、石化、铸造等行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严格监管。同时,不搞一刀切,对零排放企业不予干扰;对微排放、重点民生项目、战略性产业加强帮扶指导,提升治理水平。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夜查、突击检查,发现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格依法处理,顶格处罚。四是扎实做好秸秆、荒草禁烧,扬尘污染管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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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材料

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21-7-14 17:43:15

公文材料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2021-7-14 17: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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