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2020-04-16来源: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2019年,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及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把环境保护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严格依法行政,狠抓环境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使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将2019年度生态环境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度依法治县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责任。2019年6月份,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办公室。制定了《2019年依法治县工作安排》,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深入普法教育,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为使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把学法任务与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既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又适时穿插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学习。在学习形式和方法上,我们坚持集中学习,鼓励自学,适时组织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普法效果。一是制定了干部职工理论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安排,根据2019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计划,制定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安排,保证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落实学法的制度。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一年以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我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组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对全员进行闭卷考试,提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与水平,使干部职工更加明确自身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权、义务、法律责任,提高依法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能力。(三)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制法律观念。一是紧紧围绕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载体,配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声势,为法律法规的普及创造了条件。二是以普法教育和生态环保理念宣传为主要内容,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在社区、企业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绿色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集中宣传3场次,发放环保宣传手册3000多册、环保宣传品1000多份。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与电视台联合等形式及时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和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环境执法工作中,积极向执法、服务对象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及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四)落实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一是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了政务公示栏,公布了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二是按照县政府信息中心要求,将我局审批事项、重点工作、办事流程等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三是推行了首问责任制,规定凡是办事群众进入本单位,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为办事群众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四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办事流程,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杜绝了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现象发生。(五)建立完善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规范行政执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结合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梳理了环境保护执法依据,进一步规范了环境行政执法,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同时,结合环保工作的特点和自身实际,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规范了的环境执法文书制作,在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保证了环保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合法性,提高了环境保护执法效能。 (六)强化管理,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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