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氛围日益浓厚,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2020年是创建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的总评之年,作为这个城市的主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家园,出一份力、添一份光。让我们共同做到:一、广泛传播文明风尚。从自身做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循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各方面主动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二、自觉践行文明新风。点点滴滴,折射文明素养;举手投足,关系东兰形象。我们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东西、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做到文明出行,坐车礼让,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告别自身不文明行为,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市民。三、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创建文明城市,人人都是参与者。广大市民都要立即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精神状态,踊跃参加创建活动,协助做好文明交通劝导、文明环境秩序维护、公共场所设施保护、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等文明引导服务,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类有失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熟知创建应知应会内容,积极配合文明城市测评问卷调查,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四、志愿参与文明实践。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广大志愿者的引领带动和宣传监督。我们要大力传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情参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争当文明出行、扶贫济困、文体活动、医疗卫生、科普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援助、文明传播、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志愿者,用实际行动营造“人人都是志愿者,文明创建需要我”的良好氛围。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共建和谐美好家园,我们义不容辞!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携手一起为文明东兰添上绚丽的一抹亮色!东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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