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新能源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 (100MW)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河水水保函〔2019〕1号三峡新能源天峨发电有限公司:你单位《三峡新能源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及随文报送的《三峡新能源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河池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于2018年12月14号对《三峡新能源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复核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复函如下:三峡新能源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220kV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018-451200-44-02-041224)位于河池市天峨县、南丹县,为新建建设类项目。路线全长73km,项目占地3.28hm2,土石方挖填总量31100m3, 无永久弃方。项目总投资9258万元,计划2019年1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7hm2。(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61万元(其中天峨县1.11万元,南丹县2.50)。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遵守《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抓好重点工作(一)按照复函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弃渣场。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河池市、天峨县、南丹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要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河池市水利局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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