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6月9日我县物业服务行业起步于2004年,通过十余年的探索和发展,逐步走向产业规模化发展道路。但是近年来,物业管理工作却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工作体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我讲以下三个问题: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目前,我县县城有居民小区35个,实施物管的小区有34个,实行业主自治小区1个。因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基础设施、技防设备配套不到位,商品房及其附属设备质量有问题,业主委员会组建难,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互脱节,甚至于有的老旧小区还没有物业公司进驻,造成各类物业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群众诉求、投诉较多,物业管理工作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良好人居环境不仅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有效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县主要领导始终关心县城居民生活环境,高度重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不断取得物业管理工作新成效物业管理工作公益性强,涉及千家万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小至扫地保洁、大至生命财产安全,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关注度高,期待值高。但因种种原因,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很难,最难赢得群众满堂彩。但我们决不能因物业管理是天下第一难就不管不问,也决不能因物业管理很难让居民满意就放松或放弃。各单位、各部门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迅速进入角色,狠抓措施落实。(一)完善物业管理机构设置县编委于2016年5月17日下发了(泗编[2016]10号文),批复成立了泗水县物业办公室;于2016年6月6日下发了(泗编[2016]12号文)批复成立了泗河街道、济河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当务之急是对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全方位进行充实配备,只有住建局、街道办事处完善了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置,才能形成扎实有效的管理体制。(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能下沉制度街道办事处处于前沿位置,掌握一线情况,与小区业主之间的时空距离最短,发挥其基础作用既是职责所在,也是现实需要。为使物业管理职能下沉落实到实处,要建立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商服务机制,要使街道、社区由原来“不愿管、不会管、不能管”发展到“学着管、主动管、也能管”的局面。(三)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定期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专业经营单位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主要协调处理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四)规范优化物业服务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据服务合同,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业主服务的思想。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检查,建立诚信档案,规范其服务行为,认真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程度,并依据有关规定作为物业企业的执业准入的重要依据。(五)加强专营设施设备移交管理各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义务。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接管住宅小区内专营设施设备:《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建设的小区,办事处负责召集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的,专营单位应当按照条例法规要求接收;《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建设的小区,也应按条例的规定进行移交和接收。移交后的专营设施设备,专营单位应依法履行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提升业主自治能力业主、业主委员会应依法行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同时依法履行义务。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基层党组织作用。要把好业主委员会程序关和人选关,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通过选举加入所属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综合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能力。要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指导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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