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海同志:在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8月22日)李昌海同志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放管服”改革与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大思路一脉相承,是“放开搞活”历史经验的延续和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生动实践。今天召开这次座谈会,既是全省住建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推进会,也是全系统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的动员会。全省住建系统的“放管服”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0年至2012年的“三集中”改革,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部位集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增强了行政审批集中度;第二个阶段是2013年至2016年落实“简政放权”,通过取消、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实现了审批时间的大幅度缩减;第三个阶段是2017年以来的“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提升了服务质效。通过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树立了住建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刚才,市州住建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各自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如武汉市积极承担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提出了10多项具有武汉特色的改革举措;襄阳市工业项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宜昌市探索实施“多审合一”“多验合一”;黄石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先建后验”;十堰市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表制”审批;黄冈市推行“不见面”审批等便民举措等,听了之后很受启发,值得全系统学习借鉴。同志们在发言中反映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五难”:一是网络连通难。8月15日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通报,省住建厅在40个部门中排名第10位,是唯一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单位,但按照“一张网”的要求,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是省厅内部各平台之间没有实现无缝对接,不能做到“一网办结”;其次是省厅与发改、国土、公安、人社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不能共享;再就是住建系统上下之间没有打通,市州使用自建平台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数据不能自动提取,需要重复录入。二是标准规范难。审批标准和项目代码不统一,审批权限下放后,没有相应的操作规范,部分事项操作难,基层承接能力不足。武汉市率先推出了“统一项目代码管理”改革举措,但由于省市系统不够兼容、部门之间标准不够统一,导致省市信息共享不充分、部门联动机制不顺畅。三是项目审批难。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需提交11项资料,前置条件较多,造成发放施工许可时间长,企业负担较大。目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需要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手续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过程复杂、时间长。四是协调配合难。如国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由于市县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具备消防、人防设计审查资质,导致联合图审模式无法落实。五是事中事后监管难。比如黄石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对开发区、西塞山区、铁山区下放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权,但区级住建部门没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监管权,只能依靠市质监站和安监站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造成审批与监管脱节。以上这些问题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是吻合的,找准了“放管服”改革的难点、堵点、痛点和盲点,也是我们要下大力气解决的重点。结合同志们的发言,我讲几点意见。一要把握时间节点。“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时指出,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强调要推进改革开放,继续研究推出一批管用见效的重大改革举措。近期,省政府密集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湖北省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等一批重要文件,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时间要求。一是2018年底前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底前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按照规定程序压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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