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齐骥刚才,北京住建委、山西住建厅、山东枣庄市的同志分别就落实征收补偿、住房保障等信息公开作了发言,讲的很好。下面我想提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和务实政府的重要内容,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积极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住房保障、征收补偿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公开住房保障、征收补偿信息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要求。全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住房保障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的突出重要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围绕中心不断拓展领域和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1、加强了主动公开制度。按条例要求,各级住建部门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政预算决算、行政许可事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10项,基本涵盖了住建领域应当主动公开的各方面内容。2、畅通了申请公开渠道。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健全包括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满足公众获得他们所关注信息的需求。3、完善了信息公开方式。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普遍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渠道逐步完善。4、健全了信息公开机制。住建部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关于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的通知》,建立完善信息公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重要突破:住房保障方面,从去年开始,大部分市县公开了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建设项目、分配过程等,加强了社会监督,推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分配和维稳工作。总的来看,住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地成效,信息公开制度创造了人民群众参与、知情、表达和监督的有力途径,提高了各级住建部门行政透明度、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法治政府和公平政府建设。但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住建系统信息公开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地方认识不足,工作上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一些地方信息公开体系和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完整、全面,公开时间不及时,有些地方发生问题后躲躲闪闪,避重就轻,引起社会质疑,上述情况与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高速城镇化,社会对住建相关领域信息需求持续增长,人民群众参与城乡建设事务意识越来越强,对信息公开期望越来越高。另外,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对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全国各地住建部门务必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并做好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以强烈责任感、使命感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日程,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二、搞好住住房保障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按国务院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八项,其中两项涉及住建工作。一是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机制,全面公开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等信息。二是推进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住建系统的责任是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各地要在征收补偿方案告知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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