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现人民政协新作为2019年03月04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中共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政治判断。新时代之“新”,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的变化,在于党的奋斗目标有了新的要求,在于我国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了新的改变。特别是社会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也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对照新时代新要求,人民政协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政协专业化水平还不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并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具体操作上还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从而制约着政协工作质量、效率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如一些地方政协组织工作开展还缺乏制度规范,协商监督活动组织还缺乏具体操作规范等。界别代表性还不够。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人民政协现有界别设置还不能完全反映出这种变化。此外,界别活动开展不够经常、不够活跃,界别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等,这些都有待在工作中探索与创新。履行职责能力还不强。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对照这些要求,还有一些政协委员知识储备不足,履职能力不强。还有少数委员把政协委员身份当作一种荣誉或政治待遇,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高。重大问题研究还不深。人民政协要聚焦中心工作,努力提出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一些地方政协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一方面研究问题战略性前瞻性不够,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有能力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但目前还没有很好地整合各方面力量,政协智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另一方面研究问题针对性准确性不够,一些履职活动虽是围绕党委政府正在开展的中心工作,但调研议政活动还存在浮于表面、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在帮助党委政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施策的有效性上还做得不够到位。要切实肩负起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新使命新担当。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积极作为,关键是做到两点:始终坚持中国我党的领导,这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人民政协要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我党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与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把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主张,转化成为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政治共识。始终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这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基石。新修订的政协章程进一步明晰了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强调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具有渠道畅通、智力密集、联系广泛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国家事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更充分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提高政协专门化水平上积极作为。按照“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要求,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进一步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深入推进政协协商制度体系整体设计,加强党委政府工作制度与政协履职制度的相互衔接,形成程序规范、环节完整的协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协组织架构,加强对政协机构设置问题研究,在政协专委会设置、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设立等问题上进行明确规范。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上积极作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政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群众,积极收集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疑释惑,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政协离自己很近。通过社情民意等渠道向党委政府反映,积极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问题。积极邀请群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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