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的意见202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2020年4月4日(周六)~4月6日(周一)二、工作重点及要求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确诊病例已全部治愈出院,尚有X名疑似病例正处于集中观察中;已经连续X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防控重点已转变为严格防范境外输入,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以下5项工作:(一)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防范境外输入作为当前防控重点,认真落实省、市、县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信息共享,要加强与市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境外来豫返乡人员信息,及时开展追踪核查管控,确保防控措施到位。排查漏洞隐患,要迅速对境外来X返X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员工管理,严格请销假和备案登记制度,准确掌握员工入境情况,落实好返岗前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措施;要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向社区下沉、防控关口向最小单元前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认真细致做好排查管理,使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随着企业、商户复工复产陆续展开,清明节假期人员流动逐步大,安全管理任务繁重。道路交通领域,对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班线、客运车辆、国省干线公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深入细致的大排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建筑施工领域,对清明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加强超市、大型活动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对安全生产“不放心”环节、“不放心”场所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二)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清明节期间,随着公共场所逐步开放,全县居民群众活动加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集散地、旅游住宿场所、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严防旅游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等景区(点)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检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和场所,立即责令停业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仍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加强公园、景区(点)旅游秩序管理,要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有序。(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对本辖区、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治安巡逻力度和频次,提高街头“见警率”,提升游客及群众安全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安全防控力度,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破坏活动发生。(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带班工作分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岗带班,带班同志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正式人员代班、替班等现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岗学习、休假等必须提前2天报备,值班人员要掌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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