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总结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四五”(2021-2025年)期间,是学校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关键期,也是学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是学校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动员全校力量,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发展规划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为指导,以学科建设和新增学位点申报为统领,发挥规划编制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以提升内涵发展、强化特色办学为中心,强化校内供给侧改革,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为基础,以学校“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为纲领,细化延伸重点专项规划和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做到有机衔接,协同创新,重点突出。二、总体安排(一)组织领导1.成立闽南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长:吴彬镪,李顺兴副组长:钟发亮、肖庆伟、何绍福、蒋一婷、林致远、张龙海、戴福康成员:各机关、教辅单位,教学单位负责人2.成立闽南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国资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保卫处、团委、信息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海外教育学院、图书馆等单位派员组成。(二)任务分工按照发展规划编制的层次及功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包括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学院发展规划3个板块。1.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是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纲领性文件,也是编制重点专项发展规划、学院发展规划的依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编制要着力顶层设计,既要贯彻好国家和省市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意图,又要积极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抓住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布局、战略任务和重大政策,彰显宏观性、战略性、纲领性。责任领导:张龙海牵头单位: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闽南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2.重点专项发展规划重点专项发展规划是学校各项重点工作领域的专项事业发展规划,是学校发展规划纲要的延伸和细化,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纲要相衔接,为学校发展规划纲要提供支撑。重点专项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要突出重点,任务明确,尽量量化,所提举措要切实可行,体现整体性、专业性、执行性。重点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八个部分:(1)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规划责任领导:钟发亮,戴福康牵头单位:组织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配合单位: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各二级学院(2)大学精神与校园文化建设规划责任领导:肖庆伟牵头单位: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团委配合单位:办公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统战部、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各二级学院(3)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责任领导:张龙海牵头单位: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实习实训中心、闽南文化研究院、海外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4)人才引进与队伍建设规划责任领导:肖庆伟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配合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海外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5)学科与学位点建设规划负责领导:张龙海牵头单位: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配合单位:办公室、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国资处、财务处、图书馆、闽南文化研究院、海外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6)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规划责任领导:张龙海,蒋一婷牵头单位: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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