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17年,区教育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为主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根据《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办发【2015】3号),制定《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依法履职工作全面展开,各项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初步成效。(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市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加强对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赋码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制,补充完善商事登记审批信息互联共享平台信息,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交由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打造行政审批新格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三)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入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申请、受理和办理。目前,教育局所属行政审批,网上办理100%达到三级标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全程网办。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等11项内容进行梳理,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信息要素统一。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7年,制定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努力推动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规范性文件。(二)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改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审查程序,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区政府审议前,均通过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有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重大决策事项,纳入重大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工作。(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由3名律师构成的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加强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工作,审查重点项目投资、教育合作办学项目、政府采购等政府合同,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专项法律事务,准确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须经法制机构审核后作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智慧南沙公共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进展、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有力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加强行政
如有类似需求,请找作者:网络整理
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仅作分享学习展示,请勿做他用。
部分作品搜集于网络,无署名作品请点击作品认领进行认领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