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实保障——在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11月29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 陈宝生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这是新时代教育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教育法治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时代教育法治建设任务,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牢牢抓住思想认识这一开关,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思想认识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是开关,开关不开,活水不来,思想认识提高不了,其他的都无从谈起。提高思想认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第一项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8个明确之一、14个基本方略之一。今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鲜明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括为十个坚持。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去年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要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在今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着眼于“管好”,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我国有2.7亿在校学生、1600多万名教师。教育领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教育系统应尽职责和使命担当。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绝不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用“四个意识”导航、“四个自信”强基、“两个维护”铸魂,教育法治工作同样如此。我们要站在这样的政治高度,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把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和教育工作各环节,把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教的明确要求转化为教育法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迫切要求。教育法治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育要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首先要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需要用法治来引领、以法治为保障、靠法治来奠基。总体来看,我国教育法治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在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的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大环境已经和正在发生变化,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深刻调整,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教育公平、制度公正和受教育权高度关注。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前进的道路上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还亟待破除,教育评价中的“五唯”问题,教育管理中的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改革来探索、来开路,需要法治从根本上来理清关系、划定边界、保障到位。面对新的形势要求,教育法治要真正为教育改革发展开拓道路并保驾护航,仅仅跟上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是不行的,并行也是不够的,必须先行一步。要通过法治引导和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学校办学行为、群众维权行为、社会参与行为,通过法治明确划分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权利、义务和责任,通过法治全面监督各类主体的履职尽责行为,通过法治有效调整教育领域各种矛盾和纠纷,加快把我们的思维方式、决策方式、工作方式转到法治化的轨道上来。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长期以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经验总结。建国以来,教育工作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基本上是文件推动的,教育和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教育内部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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