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月18日在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天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建设、人才建设、能力提升、文化育检、科技强检、管理优化”等“六大工程”,深入实施“二六八”行动计划,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市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4年)、“全省文明行业(单位)”(连续15年)、“2011-2015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科学发展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和平安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连续16年)等荣誉称号,市检察院反渎局获评全省“十佳反贪(反渎)局”。 一、紧紧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主动检务,积极作为,精准发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检察价值。 着力服务经济平稳发展。先后制定服务淮安“六大战略”、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等文件,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经济转型升级的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283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相关犯罪93件214人;盱眙县检察院联合县龙虾产业局、龙虾协会共同开展“支持绿色产业、守护金色品牌”专项活动,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实施服务台资集聚新高地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护航淮商崛起专项活动,联系台资企业和重点非公企业160余家,联合市工商联、台办等单位召开非公企业家和台商座谈会,开展“检察官咨询日”和“非公经济法律风险防控系列讲座”等活动,及时了解、依法解决企业诉求,赢得广泛好评。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准确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158人,提起公诉25577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03人,提起公诉221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决定不批捕1799件2741人,不起诉343件584人。加强涉检矛盾源头预防和化解,健全“信、访、网、电、视”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做好全国“两会”、南京青奥会、省运会、G20杭州峰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维稳工作;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完善诉访分离机制,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有效化解一批涉检信访矛盾。 切实维护民生保障民利。突出打击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依法起诉以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经营非法疫苗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69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构建融打击、保护、预防、修复于一体的法律监督链条。起诉环境资源类犯罪77件181人;连续5年参与环洪泽湖跨市联合环保执法检查行动;2015年,支持环保组织对1起非法采矿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6年,推动设立环保修复专项资金,并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支付资金70余万元,修复受损生态。“检察蓝守护淮安绿”工作被评为“法治淮安十大事件”。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向279名困难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43.7万元。深入开展“三进三帮”、结对帮扶等活动,共投入帮扶资金120余万元,努力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立足司法办案排查社会风险,共提出研判报告270余篇,被上级转发和领导批示90余篇,其中反映的洪泽湖非法采砂问题引起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有效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设置16个派驻检察室,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该项工作获评“2015年度市级法治为民办实事十佳项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施“蓝天校园工程”和“检护女童”项目,开展“小雨滴”“检察蓝信封”“紫藤成长工程”等活动,建成全省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中心—-“暖阳之家”,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被最高检确定为工作联系点,获评“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十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1+2”结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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