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培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学习贯彻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指示要求,在区党委和高检院坚强领导下,按照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围绕构建和谐西藏,服务大局性工作取得新成效 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维护稳定成绩较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藏反分裂斗争的方针政策,按照区党委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和陈全国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确保检察环节维稳工作及时跟进到位,深入开展反自焚、反渗透等专项斗争,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主动治理、主动出击、依法打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稳定。积极参加敏感时段和重点部位值班备勤工作,全区检察干警在岗率保持在98%以上。积极参与守边护路,先后投入检力40000人次,对500公里铁路沿线、25个口岸(边境通道)、65个油气站、100座寺庙进行管护,三级检察院班子成员深入维稳一线“跑面”督导维稳工作937人次。全区检察机关有2367人参与和支持城镇网格化和村、居委会“先进双联户”建设,有效促进了社会面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驻村工作成效显著。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强基础惠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区检察机关进驻210个行政村,对19950户91000余名群众进行面对面服务。在促进驻村经济发展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344个,筹集资金7000余万元,帮助老百姓办实事974件。在维护驻村社会稳定中,实现了“四零一降”,即所驻村大要案件发案率为零、非法出入境人员为零、群体性事件为零、越级上访为零,普通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种矛盾纠纷显著下降。在建强驻村“两委”班子中,对班子建设、议事规则、村务公开等提出建议580余条,培养和发展基层入党积极分子、党员1500余名。进村入户进行感党恩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次。在驻村工作中,全区检察机关涌现出59个先进集体和157个先进个人。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深入。通过办案开展个案预防,根据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使发案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以点带面开展行业和系统预防,与发改、财政、建设、卫生、交通等重点部门和行业共同建立健全预防机制,注意总结带有行业特点的职务犯罪发案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结合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对“拉林公路”、“拉日铁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在实施之前和全过程中开展同步预防,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预防效果。拓展领域推动构建社会化预防网络,积极把职能预防和社会预防结合起来,形成了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预防网络。 二、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常规性工作有了新进展 诉讼监督职能全面强化。全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25人,提起公诉1457人。依法决定不捕不诉385人,追捕追诉41人。依法加大审判监督力度,依法对法院生效判决提出抗诉,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或调解结案率达66.7%。依法向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7件。依法监督减刑、缓刑、假释、监外执行1133人,深入监管场所对提审、会见、监管、看守以及收押、释放、执行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2331人次。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成绩较大。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党委、高检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1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查办要案人数同比上升了150%。加强初查工作,强化侦、捕、诉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努力做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规范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专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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