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国我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字〔20xx〕x号)及xx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x检发政字〔20xx〕xx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一、强化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支部会等各种形式,坚持原原本本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来,坚决维护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政治效果。切实把党的领导有力体现到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之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话语权。坚持自媒体的政治性,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一切行动听号令、听指挥,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反对,确保传播党的声音和主张不走偏、不走调,确保不出现“特殊成员”和“舆论飞地”。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检察队伍建设各环节和全过程,坚决抵制意识形态领域错误思潮的侵蚀,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行,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既讲法治又讲德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抓好责任落实,着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3、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领导班子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每半年向市院党组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加大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力度,全半年至少做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院党组全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市院党组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4、强化领导责任。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定自觉地站到意识形态工作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5、坚持齐抓共管。层层夯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督查、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量化目标考核,推动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部门要支持和配合政治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力、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真正做到让制度发威、让责任见效。6、坚守工作底线。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司法体制改革、队伍管理、从严治检全过程,确保“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检察官、党员干部言论不当而引发意识形态领域的事件;不发生因工作不到位、办案有瑕疵,特别是冤假错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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