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检察组织学习《中国我党政法工作条例》近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我党政法工作条例》。征汉年检察长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并就如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我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中国我党政法工作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在政法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内法规。此次《条例》是建党近百年来第一部专门规定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纲”和“宪章”,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对领导什么,怎么领导作出全面具体规定。作为派驻检察机关,要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切实按照《条例》规定填补空白、抓住根本、掌握方法,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大原则下全面提升和推动大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齐心协力勇担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我党政法工作条例》。检察机关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主体职责,我们要落实宪法原则、落实党和国家制度安排、落实“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不断深化对《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认识理解,最根本的是要把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实处,每一位检察干警要结合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把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贯穿于我们整个派驻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三是锲而不舍抓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我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能空喊口号。作为派驻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条例》关于政法单位党组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中的各项职责任务,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切实发挥好领导作用,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条例》明确清单,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请示汇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防止空对空,特别要把握好讲政治与讲法治的辩证统一关系,及时办理好对涉及全局的案件、在社会中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把握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客观全面的向上级报告;同时,对地方党委提出的要求和意见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的同时也确保《条例》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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