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8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五新”战略任务、“五个扎实”要求和追赶超越定位,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工作目标,按照“创业绩、争进位,树标杆、创品牌,不断提升咸阳检察社会公众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力”的工作思路,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发展。一、立足追赶超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检察机关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和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0条意见,努力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2件186人,同比上升25.2%;起诉94件235人,同比上升22.9%。其中,批准逮捕合同诈骗犯罪案件7件8人,起诉13件14人;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1件41人,起诉12件32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3件71人,起诉27件122人;批准逮捕金融领域犯罪案件23件55人,起诉33件51人;批准逮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7件8人,起诉8件13人。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六反十打”战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黑恶犯罪案件20件139人,提起公诉6件30人,正在审查起诉4件39人,已判决3 件20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六反十打”相关案件1358件1983人,批准逮捕1091件1717人,移送审查起诉925件1437人,起诉891件1369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445件553人,起诉510件584人。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3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依法不起诉129人。三是精准助力脱贫攻坚。制定《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批准逮捕涉农扶贫领域案件2件2人,起诉11件18人。同时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与贫困户“结对认亲”,7次进村入户共商致富之策。完成驻村工作队人员轮换,出资、协调40余万元修建扶贫村灌溉水渠、道路、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四是全面推进公益诉讼。主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岳亮书记作出批示,市委制定印发了《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构建良好的公益诉讼外部工作环境,与市监委、市中院分别印发《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土壤污染防治等5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开展“问题疫苗”“非洲猪瘟”专项监督和“开学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检察行”活动。全年发现公益案件线索853件,立案565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和公告553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9件,判决4件。其中,围绕治污降霾,全市摸排破坏大气环境公益案件线索1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54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及其它空气污染物的企业35家。五是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开展“五进”活动,全力做好以案释法、法律宣传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面展开,持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众满意度。共接访群众740余人次,受理刑事申诉类案件16件,办结11件;办理信访类申诉案件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5件,发放救助金53.8万元。市检察院和秦都、渭城区检察院1800余人次常态化赴包抓点位参与创文成果巩固攻坚战。二、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创新思路方法,狠抓主责主业,全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均衡发展。一是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中,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82件,侦查机关主动立案72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3件;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应立案而立案理由85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85件。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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