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韶关加快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将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检察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内容。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组成7个调研组,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时代韶关检察新发展”专题调研。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纯洁检察队伍、建功扫黑除恶”警示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及诵读宪法活动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坚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1件,涉及案件办理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二、坚持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确保检察事业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一)服务生态发展区建设。积极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韶关全力建设粤北生态发展区的实施意见》,提升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6件。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16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涉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9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同比分别上升61.2%和100%。(二)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共召开6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动员部署,迅速出台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导组、检察官办案组和业务指导小组,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开展扫黑除恶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监狱宣传活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衔接和配合,形成专项斗争合力。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49件,监督立案8件,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144件408人,提起公诉72件261人。(三)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文件”,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程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活动造成的影响,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如无社会危险性,一般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已经逮捕的,变更为取保候审。严厉打击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7人,起诉9人。坚持开展产权保护工作,办理涉民事产权保护案件92件。(四)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电信诈骗等犯罪,建立对偷拐骗抢、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机制。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623件2401人,起诉2055件3019人。依法办理了武江区庄某发等65人特大非法传销案,南雄市张某君等9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五)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机制,两级检察院全面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推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等便民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
如有类似需求,请找作者:网络整理
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仅作分享学习展示,请勿做他用。
部分作品搜集于网络,无署名作品请点击作品认领进行认领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