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黑除恶发言 黑恶势力是社会和谐的大敌,是社会稳定的大敌,进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建设平安武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行动。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打黑除恶斗争中发挥这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次专项斗争中,我院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黑恶势力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司法为民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把参与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谋划好、组织好、部署好、落实好。 一要精心部署。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市县领导的讲话,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方法步骤,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二要依法严惩。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要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其他罪行的,要实行数罪并罚,依法该重判的要坚决重判。同时,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黑恶犯罪势力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摧毁其再次犯罪的资本。 三要严肃执法。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定罪和量刑。案件构成什么罪,就按照什么罪定性,构成几个罪就认定几个罪。定罪量刑要充分体现国家法制的严肃性。审判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充分保障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被告人法定诉讼权利的行使。 四要严格证据。要把坚持党的刑事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两个基本”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案,必须讲事实,重证据,但不纠缠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 五要协调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法律原则,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形成打击合力。 六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加强对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入手,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严禁干警作为一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我院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厌倦、麻痹、松懈情绪,把推进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决不因专项斗争的结束,而放松对黑恶势力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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