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16日在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白 峰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2019年主要工作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省法院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坚持“转理念、补短板、促改革、强管理、提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6435件,审执结203801件,同比上升16.9%和22.4%。市中院受理30420件,审执结28908件,同比上升5.2%和5.7%。全市法院法官人均收案297件,结案280件。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市中院和全市法院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考评中分别位列第一、第二位,首次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依法保障省会平安稳定。着眼于推进平安省会建设,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7012件。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123件547人,审结105件426人,在全省扫黑除恶第二次推进会上市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中级法院作了典型发言。坚决打击金融领域犯罪,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审结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案件958件,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5件,圆满完成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原副主任邱大明贪污受贿案等重大案件的审判任务,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办理相关案件3390件。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办理特赦案件103件,为70周年国庆营造良好氛围。二是依法服务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妥善审结商事案件67818件。坚持依法保护和主动服务相结合,制定实施《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主动走访华北制药集团等重点企业160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受到广泛赞誉。市中院代表石家庄市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22件,鼓励和保护创新,提升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依法审结涉房产纠纷案件6377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推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源头治理工作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审结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213件,对460名污染环境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件,判决支付环境污染修复费用304万元,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三是依法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审结行政案件3207件,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65件。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指导辖区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行政案件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连续六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时反馈行政执法情况,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司法的人民立场,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全力保障民生权益。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审结民事案件40655件。坚持弱化对抗、强化调解、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5682件,其中调撤结案8251件,占比52.6%,促进家庭矛盾化解。依法审结涉及教育、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4291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审结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类案件1575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延伸司法服务,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助力“红色物业”品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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