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2018年主要工作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1454计划”“四个中心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5524件,审执结279250件,同比分别上升13.1%和19%,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37707件,审执结33890件,同比分别上升8.9%和14.5%,为沈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沈阳振兴发展保障平安沈阳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11178件,同比上升34.4%。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四个强化”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会签涉黑涉恶案件两个指导意见,增强打击合力;成立专门合议庭,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从快审理,共审结并公开宣判谷万涛等17人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等涉黑涉恶案件40件147人,累计判决财产刑2661.5万元。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黄赌毒”等犯罪案件848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226件。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为205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对467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助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25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措施,审结商事案件119090件,同比上升19.6%。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妥推进“辉山乳业”“北方重工”等重大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审结破产案件177件,同比上升78.79%,化解债务74.75亿元。保障转型创新发展战略实施,发布沈阳地区“十五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51件。助推开放型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54件。依法防范金融风险,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审结证券、期货、保险等案件4283件。全力支持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改革,建立涉军“停偿”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工作机制,涉军“停偿”案件全部按要求如期审执结。助推法治沈阳建设。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案件6279件,同比上升11.7%。与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纠纷。规范和细化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司法审查标准,支持和保障我市“盘活存量土地攻坚”行动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市法院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毒品犯罪、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会20次,发布典型案例113件,播出“今日开庭”等法制宣传栏目465期。持续开展“法官五进送法”活动,针对“校园贷”“套路贷”案件,为在校大学生进行贷款风险防控法制宣讲。(二)聚焦主业,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化解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民生案件35667件。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家事案件诉前冷静期预立案、家事联动调解等工作机制,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2.8%。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专项整治,审结违法排污、破坏耕地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8件,辽中法院审理的全市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法院确定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典型案例。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完善立案登记制,制定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等项制度,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加快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构建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综合性服务平台,市法院和沈河、和平等基层法院引入手机自助立案、“语音+短信”送达、案件信息查询终端等设备和系统,接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来访群众15万人次,接听热线电话6万余次。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故宫等9处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全市法院巡回审判案件2356件。保护特定群体权益。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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