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法院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锻造“五个过硬”法院队伍为保障,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一、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大局更有作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党委政府工作重点、改革发展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作为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收案84133件,结案80128件,同比分别增长26.3%和23.4%,其中中院收结案分别为8152件和7658件,均创历史新高。保障促进改革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等大局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等指导意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521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及物权、股权等纠纷案件765件。积极参与“增信贷、降不良、打逃废、树诚信”专项行动,审结各类银行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0242件,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做好“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审理泰安东岳丝绸公司、山东联合化工公司等企业破产、重整案件16件。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缔约自由,促进市场要素顺畅流通,审结买卖、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合同纠纷9053件。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作用,审结“美的电器”“张裕葡萄酒”商标侵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3件,其中一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部署要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军停偿及善后案件,25件诉讼案件、8件执行案件全部审执完毕,中院受到北部战区和上级法院联合表彰。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刑罚功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227件443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犯320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理周尚全犯罪集团等涉黑涉恶案件10件99人,已宣判9件95人;依法审结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腐败犯罪案件2件。中院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依法推进法治反腐,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6件,特别是作为全省承担审理上级交办职务犯罪大要案较多的法院,精心组织,依法审结1名原中管干部、3名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在全省首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判决一起因抢夺客车方向盘引发的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中央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予以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金融犯罪案件74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赴省进京访数量大幅降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官五进”等活动340余次。认真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回访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9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46件,其中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304件。及时妥善处理征收拆迁、棚改旧改、拆违拆临等案件125件,有力促进了涉财源街中央商务区、历史文化轴、高铁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创城迎审工作的顺利推进。中院关于涉征地拆迁行政案件的调研建议被最高法院刊发推广。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175件案件经协调后撤诉。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及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编发案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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